更新時間: 2022 年 5 月 7 日 (小編:shiun)
鑒於近期本土疫情急遽升溫,為強化防疫量能及韌性,指揮中心調整「3+4」居家隔離制度,密切接觸者僅匡列同住家人居隔,自5/12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等3類人,如使用家用快篩檢測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後即為確診,免再作PCR檢測。另外,還有取消原「全校1/3或10班以上班級有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規定。以下為covid-19疫情規定總整理。
5/8起,居家隔離僅匡列同住親友,取消居隔者電子圍籬
考量近期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為兼顧實務需求及社區防疫安全,自5/8起將原先的「3+4」居家隔離新制再作調整,未來密切接觸者匡列將以「同住親友」為原則,職場及學校採自主應變,並以暴露風險高低實施防疫假、停課等措施。
為保全公衛防疫量能,居家隔離單開立僅就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及大學生同住室友進行開立,惟有特殊需要者可另外申請。自實施日起,該措施新、舊案同時執行。另指揮中心已開發居家隔離通知書及確診個案隔離治療通知書之電子化作業,請各地方政府如有執行相關建議,於3日內提出。
此外,因疫情規模愈來愈大,取消居隔者電子圍籬措施。考量Omicron病毒株特性,係以輕症及無症狀為主的快速傳播模式,且民眾對居家隔離措施之遵守性高,另目前居家隔離人數眾多,多數隔離通知書無法立即於3 日內開立,故採3+4居家隔離者,取消電子圍籬措施。
確診個案隔離治療、居家照護及居家檢疫期間仍維持電子圍籬措施!
辦公室出現確診者該怎麼辦?
至於企業、勞工都很關心的「辦公室確診」議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給出以下「返回職場工作應變建議方案」:
- 有症狀才做抗原快篩,沒有症狀就不用做。
- 若抗原快篩陽性,循PCR檢驗途徑進行後續管理,確認是否確診。
- 如確診者以外員工屬低風險者,可照常維持工作,並做自我監測,到最後接觸日滿7天。
- 如確診者以外員工屬高風險者,可在出現症狀後使用抗原快篩做初步確認;如果已完成三劑疫苗施打(並滿14天),可與低風險者同樣持續工作,並做自我監測,到最後接觸日滿7天。
- 如無症狀但未完成疫苗,指揮中心建議進行前3天居家辦公或自我隔離,到之後每1、2天執行抗原快篩,到最後接觸日滿7天。
校園確診停課規定修改
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以「確診個案」為核心,教育部針對校園實施授課方式進行調整,自111年5月8日起,取消原「全校1/3或10班以上班級有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規定,但學校仍可考量運作量能,因應調整學校授課方式,並通報主管機關備查。針對5月8日起調整後處理原則。
一、國小及幼兒園階段
- 考量疫苗施打尚未普及,確診個案如「確診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其所屬班級之同學與導師(國小以下同班同學),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
- 招收國小以下學童之安親班與課後照顧中心比照辦理,但其學生所需之快篩試劑由學校發放,不重複提供。
二、國中及高中階段
- 取消全班性暫停實體課程方式,與確診個案同班同學不須居家隔離,以該確診個案如「確診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確診學生所屬班級之座位「九宮格」同學,實施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
- 招收國中及高中學生之補習班比照辦理,但其學生所需之快篩試劑由學校發放,不重複提供。
三、大專階段
取消全校性暫停實體課程方式。學校可授權「授課教師」於上課班級出現確診或居隔學生而須返家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時,考量目前已近學期末,為避免學生往返奔波,得經與學生討論後,依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規定,實施遠距教學至本(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期末,應確保學生學習成效。
四、各級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
各級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之人員,與確診個案於「確診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該類人員(教師、學生、教練等)實施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
五、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住宿學生
- 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需居家隔離,由學校配合指揮中心規定發放3劑快篩試劑。
- 校內外住宿生確診或居隔,由教育部補助學校積極協助返家或在租屋處進行居家照護或隔離為原則。如有困難情形,須於學校宿舍進行居家照護或隔離者,學校以擴充隔離宿舍或於集中檢疫所安置隔離者。一般宿舍受調度為隔離宿舍,則協調調度校外旅館安置無須隔離學生。
- 學校如因學生確診或居隔人數短期內急遽增加,以致於宿舍量能難以承載而無法兼顧其他學生住宿生活需求,得針對實體課程進行授課方式調整,再視宿舍量能調整情形,適時恢復實體課程。
六、相關假別說明
- 各教育階段別學生:如因確診、居家隔離、實施防疫假,無法到校,不列入出缺勤紀錄。
- 教職員工:如確診則請「公假」;如因同住親友確診而需居家隔離,請「防疫隔離假」。
- 家長:學生暫停實體課程及請防疫假期間,家長如需照顧學生,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資料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